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常采公[2018]0257号项目公开招标的公示结果,就2019-2020年度常州市市级、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及相关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近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分别与各中标单位签订物业及相关服务定点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协议明确了适用范围。2019-2020年度常州市市级、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物业及相关服务,年度项目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至500万元(不含)以下的物业及相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一标段卫生保洁、环境维护及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及管理,秩序维护管理及消防监控;二标段专项安全保卫服务及管理;三标段专项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及专项会务服务及管理;四标段专项楼宇灯光会议等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及管理;五标段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室外绿化养护及管理。
协议规定了其他相关服务及管理、协议有效期限、相关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解决纠纷的方式、协议终止、协议生效及其它等方面具体内容。
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力义务,简化了采购流程,提高了采购绩效,确保更规范、更透明、更高效。
(局综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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