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汪泉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批示精神,加快研究制定《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5月1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恽淇丞相召集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我市《办法》制定中的关键环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专项研讨,正式启动《办法》起草工作。副局长华阳、朱亚南,市发改委副主任严永志,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李军及相关处室参加会议。
根据中央和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精神及市领导批示要求,我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中的相关审批流程进行了初步讨论,草拟了《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审批事项(讨论稿)》,提交会议进行审议。与会人员立足中央和省相关要求以及我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实际,逐项、逐条、逐字对相关内容进行探讨论证,并就关键环节初步形成一致意见。
恽淇丞指出,制定出台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办法》精神的工作要求,更是推进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需要,要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加以推进。一是要认真学习政策,切实开展学习研讨,吃准、吃透中央和省《办法》精神。二是要积极开展调研,就我市《办法》制定中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开展广泛调研,既要博取众长,又要为我所用。三是要加快推进《办法》起草,项目组及各相关处室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办法》起草工作,及早提报市委、市政府审核,争取在年内完成《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为不断深化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改革提供法规和制度保障。
(局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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