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落到实处,在清查梳理基础上,我局积极加强与市编办、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应急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对历史原因资料不全、权证不齐的部分市级机关房产采取备案管理,并陆续完成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备案证、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制作,以及关于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工作说明、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
在加快推进办公用房备案工作的同时,我局对市级机关因历史原因和资料不全、不能办理权证的12家单位23处房产进行备案前实地安全检查,对12家单位13处房屋约8万平方米备案房产拟进行房屋面积测绘、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同时,针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过程中有关涉费涉税问题,我局积极与税务、财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沟通协调,促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权属登记开辟了绿色通道,有力保障了权属登记变更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进度要求,我局将加快推进对实施备案产的房屋测绘和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加快空置房产和经营性房产的接收工作,制定出台授权房产管理细则,按照成熟一处处置工作要求,加快市级党政机关闲置房产处置利用,提高房产使用效率和出租收益,为实现局年度开源节流工作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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