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采购人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建立了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库,并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7月中旬至8月上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成立联合小组,对入围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25家车辆维修企业的综合实力、维修特长、内部管理、服务及质量保证等进行现场调研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与入围合格供应商签署《常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是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公务用车市场化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行为、提高公务用车维修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确保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规范化管理。
(局车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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