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我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租赁首次招标采购公告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发布,标志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租赁“市场化”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租赁“市场化”改革,是深化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与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堵塞维修、租赁管理漏洞,促使汽车维修和租赁行业净化带来积极作用。
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采购人会同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运输行业协会等单位进行了深入的市场调研,并召集市级机关单位、汽车维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严谨细致、切实可行的招标文件和方案。
据悉,本轮政府公开招标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有实力、讲诚信、重信誉”的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租赁企业,建立定点维修和定点租赁供应商库,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车辆维修和租赁服务。本次定点维修服务招标项目将采用合格制入围方式,投标单位综合评分在80分及以上(满分100分)的供应商全部入围定点供应商库。定点汽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排列,前5名的供应商入围定点供应商库。
目前,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租赁政府公开招标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汽车维修及租赁服务供应商可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查看相关信息。
(局办公室 车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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