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常州市党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对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作出重要批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公务用车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还是要加大集中力度,同时要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对多余的车辆该淘汰的淘汰,对司机考核要体现多劳多得。”
近年来,我局持续深化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四化同步”目标,扎实推进公务用车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市场化建设,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强化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2018年底,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11个机关部门,7家民主党派使用率低的派驻车辆收回平台;今年年初在党政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局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统筹,将部分派驻使用公务用车收回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目前,市级平台车辆集中率相较2018年提高14个百分点,市级平台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纪委监委分平台集中车辆占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总数达到65%。二是切实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跟踪掌握派驻车辆使用情况,加强与派驻单位对接,指导派驻单位规范合理使用公务用车。另一方面,加强与机关部门联系,督促各单位有用车需求时,尽量选择公务用车平台车辆,减少对外租用车辆。同时,定期通报派驻车辆使用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把车辆管理好使用好。今年第一季度,市级机关定向保障车辆和执法执勤用车出车次数总量较2018年同期分别增长5%和43%,行驶总里程分别增长12%和25%,车辆使用效率明显提高。三是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积极开展爱车节油活动,把车辆性能完好率和车公里油耗与驾驶员考核奖励挂钩,提高驾驶员爱车节油意识。第一季度单车百公里油耗12升,较2018年下降0.8%。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公务用车信息化、集约化、标准化、市场化“四化同步”建设,切实抓好5项具体工作,不断强化公务用车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进一步提高保有车辆的使用效率,深化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适时将使用效率低的派驻车辆收回平台集中管理,统筹调度使用;在切实提高市级公务用车平台车辆集中率的基础上,优化车辆结构,提高使用效率,有效保障部门用车需求。二是定期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督查检查,推进公务用车常态长效管理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派驻部门和领导干部管车、用车行为。三是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出台《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两个管理办法,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立定点维修和定点租赁两个供应商库,组织实施好定点维修和定点租赁各项工作,节约高效使用公共资金。四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精神,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全市公务用车行政管理职能提供法规遵循。五是加强对事业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局车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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