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管理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26日,我局印发专项通知,就《办法》有关条款,征求35家市级机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3条,进一步完善了《办法》的相关内容。
8月1日,我局组织对25家市级党政机关部门(单位)67处房产进行使用面积确认,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在用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情况进行实地确认,详细填写使用情况,为发放《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提供准确数据信息。
按照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管理工作将于8月份全面完成,对个别单位办公用房权证不全、资料不齐的房产,将采取备案管理方式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下一步,我局将加快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证变更或备案的房产接收工作,健全完善办公用房台账、资料归档等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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