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局机关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常州市委下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研究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根据《细则》要求,局机关党委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情况;二是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四是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五是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六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七是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局机关党委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细则》通知精神,针对局实际情况,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加强流程管控,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监督作用。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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