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至22日,2019年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考评验收工作完成。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和兰陵街道两家单位顺利通过创建验收。
此次验收采取分片集中和统一组织、核对资料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我区两家单位集中前往无锡市民活动中心,接受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农业大学和省节能监察中心等部门组成的第三验收组的指导检查。其中,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创建省节能示范单位,兰陵街道创建省能效领跑者。
自创建工作申报以来,两家单位创建工作组织有力,通过节能宣传、节能改造以及强化内部管理等一系列举措,节能效果非常明显。另外,按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创建指标完成较好,台账资料齐全、分类清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通过考评验收。
(天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