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科学实用为原则,拟定了《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暂行)》,对现有的服务保障标准、日常考核细则、综合考核细则等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广泛征求意见。
服务标准和考核细则涵盖了日常管理中的餐饮、会务、保洁、绿化、智能化、安全保卫、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内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细化工作要求,量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服务保障谁来做、怎么做、如何管等问题,使服务保障标准、目标要求、考核监督更加明确。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考核办法、服务标准、考核细则的相关内容,以标准化建设建立更加科学的机关事务服务评价体系。
(局综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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