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国管办发〔2018〕6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管办发〔2018〕116号)精神,依据《关于下达2018年度江苏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苏质监标发〔2018〕76号),结合实际,近日,我市出台了《常州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明确了我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出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梳理我市机关事务工作标准现状和需求,构建涵盖机关运行经费、资产、服务管理和能源资源消费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在机关运行保障中的规范、调节、约束、控制功能。旨在通过管理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建立“科学规范、全程可控、数据支撑、运转高效”的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全力打造“低成本、高标准、大数据、全要素”的新型机关事务管理服务运行新模式,不断提升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方案》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基于标准化的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市场化、职业化工作机制;建立适用本级、指导下级的内容完善、架构完整的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管理效能、服务保障质效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规律和内在要求,《方案》确定我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按照“动员培训、建立体系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申请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目前,局安保标准化全局试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方案》的实施,将大大推进我市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建设进程,助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常州做出机关事务工作新的贡献。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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