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3月6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第三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恽淇丞主持会议,副局长华阳、朱亚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房管处就统一规划建设制度的开展情况,及制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局长恽淇丞在听取汇报后指出:一是要明确建设主体。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规划建设前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必要性审查意见。二是要明确建设背景。办公用房在什么情况下、有没有必要建设等方面要进行具体说明。三是要明确审批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交流沟通,准确掌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做好前置审批,将办公用房管理的关口前移。
此外,会议还就统一物业管理、统一处置利用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围绕办公用房处置利用的形式、内容和权责等方面对统一处置利用进行了专题讨论。围绕统一什么、统到什么程度、统一的管理模式等方面对统一物业管理展开探讨,指出统一物业管理应有“五个规范”:即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招标流程、规范结算制度、规范考核办法和规范合同文本。针对固定资产处置利用这一关键问题,恽淇丞指出:一是资产处置全部要向市政府办报告;二是要联合财政等部门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出租程序;三是要逐步成立专门的部门,加强资产运营管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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