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自2017年11月1日实施《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以来,始终把讲规范、守规矩作为基本要求和底线,努力实现依法、公开、透明、廉洁采购,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底,除食堂原辅料外的一般项目采购共23件,采购总预算价为1434605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302186元,累计节支132419元,节支率约为8.97%。
该《办法》是局内控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风险防控为目的,坚持分级管理、相互监督、注重效率的原则,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管理体制及限额标准、采购实施权限及流程等共12章60条。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