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费2017-2018年结算和2018-2019年新办工作,局财务管理处积极筹备,组织经办人员认真学习财政相关文件和保险公司操作手册,有序开展工作。
一是宣传政策,做好协调。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明确同一对象不可同时参保行政事业单位儿童统筹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我局及时向各单位传达职工子女统筹工作业务流程,积极与指定保险机构做好沟通协调。
二是新办保险,及时更新。对照《常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住院医疗保险办法》,认真核对55家集中核算单位上报的职工子女情况,更新数据资料,及时为523个家庭的547名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办理了新一轮统筹医疗和保险。
三是参照标准,做好结算。认真统计、核对2017-2018年职工子女门诊费用报销数据,准确、及时做好超支费用的结算工作。今年共开具儿童统筹专用票据近650张,收缴统筹超支新办费用近70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和保险工作涉及到每个参保家庭的切身利益,局相关处室将进一步加强文件学习,认真执行政策,提升业务水平,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局财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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