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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明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程及物业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后续管理要求
发布日期:2018-12-26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常州市(含辖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工程和物业定点服务供应商库的招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入库后定点服务供应商将如何管理,我局作为该项目的采购人,对入库供应商的后续管理要求做了相应明确。

一是入库服务商应当接受并服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具体采购单位有关定点采购的日常管理要求,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二是服务期限内入库供应商推荐的项目经理备选人员如有调整,需在3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经理补充备选库,且新项目经理资历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入库供应商需提供新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以及此人作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并递交采购人审核。

三是定点服务期限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及具体采购单位将采取多种举措,抓住主要环节加强对入库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保证定点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是在定点服务期限内,不保证入库供应商能承接接到具体服务项目。

五是入库供应商提供具体物业服务的,付款义务由具体采购单位履行。

六是中标服务单位一旦确定,采购人可组织专家、具体采购单位代表、监管部门代表或第三方机构等采取抽查方式,对服务供应商的设备、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对,按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局综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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