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行政中心社会化服务单位的统一管理,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自我约束能力,更好地树立机关事务工作形象,自2018年5月1日起,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23家社会化服务单位实行“亮牌”上岗制度。
工号牌简洁大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的LOGO、服务单位名称及员工姓名组成,由管理局统一印制,统一发放。“亮牌”上岗制度规定:工作期间所有合同约定的员工必须佩戴工号牌上岗。
通过实行“亮牌”上岗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各社会化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争优意识,提升了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服务效能,力促工作作风的转变。
(局综合管理处 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