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局“分析研究市行政中心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员工薪酬定期增长机制”专题会议精神,加强对市行政中心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切实保障服务单位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近日,我局就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员工薪酬备案工作相关事项,向卫生保洁、设备设施维护、智能化保障服务、餐饮服务、安保服务和会议服务等员工数量较多的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下发了专项通知,明确了薪酬备案人员范围、具体内容、备案时间和格式、监督考核要求等。
下一步,我局将把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员工薪酬备案工作纳入对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的综合考核工作,建立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员工薪酬备案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局综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