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管理进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机制,新年伊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与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物管单位就《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的十三章五十五条内容,通过PPT的方式逐条征求合理化建议。
会议由副局长华阳主持。会议指出,《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是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常州机关事务服务的具体情况,学习借鉴了徐州、无锡、泰州、宁波、江阴等省内外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和延续性。
与会人员就考核实施及流程、办法及权重、形式及要求、问题分类及处理、标准及结果运用、特殊事项奖惩、薪酬备案及考核争议投诉及监督检查等有关章节,结合在考核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考核时间、人员、工作范围、对接程序、信息反馈、奖惩内容兑现标准等操作性事项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各物管单位结合各自的服务内容及合同条款,继续细化、规范、完善服务标准及考核细则,在3天之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局综合管理处从文字、格式、内容等对整套考核办法予以进一步规范,力争在2月底前完稿。
《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自2017年12月底形成初稿以来,已经分别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相关处室(单位)广泛征求书面意见,并两度召集所有入驻的社会化服务单位召开座谈会,现场听取意见建议,并吸纳合理化建议进行补充完善。届时将形成相对系统完备的考核办法,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局综合管理处 张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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