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专题听取我市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恽淇丞全面汇报了我市2015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车辆的管理运行情况,以及实施“四化同步”管理、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情况。
一是打造“信息化”新版本。将车辆保险、维修、里程、油耗、回车、违章、预算、核算、检查及系统数据分析等“十大信息”植入系统,推进公车管理信息化升级。二是推进“集约化”新模式。加大集中统一管理力度,真正使公务用车“统起来、动起来、活起来”,最大程度上促进“集约化”成果转化。三是构建“标准化”新体系。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构建公务出行“中心保障、派驻保障、社会保障”三级保障机制和“车辆处置、购置更新、监督管理”三项流程,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顺应“市场化”新趋势。构建公务用车“1+N”调配体系,“1”就是依托“一张网”,加强车辆集中统一调度,切实提升公车使用效率。整合N家社会优质租赁公司挂靠平台,制定“公务用车市场化租赁管理办法、市场化租赁服务评价细则”,建立租用社会车辆供应商库,为公务出行提供优质高效保障。
曹佳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深化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取得的成绩,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在强化公务用车“平台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集约化管理,加大公务用车大集中管理力度,对于一些使用效率低的派驻车辆,收回公车管理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二是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断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探索符合政策规定,切合常州实际的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公务出行市场化租赁保障机制,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三是要统筹使用好现有资源,兼顾好各方需求,切实提高公务用车保障效能;四是要强化奖励激励机制,驾驶员福利待遇要体现多劳多得的收入分配原则,研究适度提高驾驶员待遇的途径,确保驾驶员队伍稳定。
会议专题研究了市纪委监委公务用车保障问题,指出要切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监委成立后的公务出行保障,同时要着眼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公务用车保障的前瞻性研究,为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朱亚南,局办公室、车辆管理处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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