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应有作用。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机关事务工作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的服务机关。
(一)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机关事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机关事务工作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配套制度,细化落实举措,强化督查问效,持续抓好中央交办的重点改革和专项任务。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防范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内公务接待等领域的廉政风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二、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
机关事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优化体制机制中完善治理体系,在履职尽责中提升治理能力,在改革创新中展现新形象、干出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三)健全机关事务法治体系。坚持治理法治化,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用法治思维谋划机关事务工作,用法治方式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规的贯彻实施,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深入总结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规律,推动研究制定全面规范机关运行保障的基础性法律。
(四)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精神要求,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探索推动省市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部门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发挥保障和管理效能。依法依规履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管理及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管理等职责,做好机关运行经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政府采购、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
(五)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研究。系统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着力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促进保障均衡统一,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综合运用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开展考核评价、进行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本级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和下级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针对机关事务领域基础性和前瞻性问题,加强调研指导,形成针对性、适用性、操作性强的调研成果。
三、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主责主业,抓住重点难点,强化责任担当,务必求真务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配置党政机关运行所需的各类资源,为机关规范高效运行、公务人员履职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六)规范机关运行经费使用。配合财政部门设立机关运行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机关运行所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定机关运行有关开支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确定采购需求,规范组织开展采购,积极落实政策功能,提高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效益。协调督促各部门公开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和优化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制度,细化统计指标,扩大统计范围,深化统计分析,加强统计成果应用。
(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完善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建立资产调剂平台,规范资产处置和划转审核,发挥资产处置平台作用,完善资产配置计划管理、实物资产盘点、责任追究等制度。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科学规划办公用房空间布局,统筹配置办公用房资源,优化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行为,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办公用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巩固拓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分类管理保留公务用车,推进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和处置管理。
(八)推进服务方式变革。实行机关集中办公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提供机关运行所需服务,相关经费列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预算;机关分散办公的,探索委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提供机关运行所需服务的方式。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有关要求,加快管办分离,凡不涉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运行所需服务,原则上通过购买方式提供。推动服务资源共用共享,鼓励一定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社会公众共享服务资源,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九)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执守简朴、力戒浮华,节约集约使用经费、资产和能源资源,发挥党政机关在全社会的示范表率作用。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接待清单等制度,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现象。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引领,深化拓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加快推进能耗定额管理,持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统计制度、评价办法等,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保障。
(十)推进标准化建设。注重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梳理机关事务领域标准现状和需求,构建涵盖机关运行经费、资产、服务管理和能源资源消费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规范、调节、约束和控制功能。推进分项标准制修订工作,分层分级制修订务实管用的机关事务标准。加强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和科研单位的合作,推动内部标准申请立项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促进机关事务领域标准层级提升。
(十一)推行精细化管理。实施管理流程再造,分解管理环节,细化目标任务,做到精准规范、简捷高效。聚焦机关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精准举措,提供有效保障,提高管理效率。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等制定管理细则,明确工作内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评价反馈等,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精细化管理。针对餐饮、物业、会务等服务领域的合理需求,细化服务规范,优化服务体验。
(十二)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能力,推进“互联网+”深度融入机关事务工作,理顺优化职责体系和业务流程。积极搭建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平台,推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资产和服务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机关事务。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促进机关事务信息系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推动协同保障服务管理,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实现资源统筹、服务共享、监管到位。
(十三)实施绩效化评价。强化成本效益意识,围绕职责履行、目标实现、运行机制等,对机关事务工作实施绩效评价,以机关事务效能提升促进政府效能提升。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特点,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简便易行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在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率先实施,逐步向其他业务领域拓展。探索绩效评价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具备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把机关事务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增强干部职工队伍能力素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求“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把增强本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本领高强的工作队伍,为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十四)强化工作责任和担当。深刻认识机关事务工作保障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的重要作用,牢记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传承机关事务系统的好传统、好作风,敢于面对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工作落实,坚决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点改革和专项任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增强干部职工对机关事务工作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同,强化责任意识,展现担当精神。
(十五)优化培养机制和环境。完善人才选用、培养、管理、评价等机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构建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统筹开展机关事务系统教育培训,完善贯穿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的多层次、多渠道人才培训体系,实施精准培训,针对干部职工存在的能力弱项、本领短板,开展政策理论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管理培训。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学科建设,探索在高等院校设置机关事务管理学科和专业方向。
(十六)锤炼专业本领和能力。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创新、依法行政、狠抓落实、驾驭风险等本领,提升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能力。抓住承担专项任务的契机,引导干部职工以干促学,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水准,展示专业形象。充实服务经营、财务资产、工程建设、信息技术等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等方面的高技能服务人才,建设一支懂管理、懂业务、懂技术的人才队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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