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办法》对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与招投标法进行了衔接,并对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为了准确理解和把握财政部第87号令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局采购行为和服务好代账单位,局财务处在积极参加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举办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财务结算中心全体人员对87号令进行了深入学习,结合文件精神和日常工作案例,从采购人的角度,就采购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
在认真学习掌握文件要点基础上,根据87号令的有关要求,局财务处对现行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落实。
(局财务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