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协助集中核算的39家单位对2016年度部门决算进行了账表一致性的自查工作,并完成核查数据的上报。
此次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中的收支余、资产负债是否与单位的会计账簿一致,是否存在人为调整数据、漏报和瞒报、隐瞒收支和藏匿结余等情况。我局积极和服务单位沟通,答疑解惑,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开展。
通过此次决算核查工作,增强了各单位对部门决算工作的重视,为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打下了良好基础。
(财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