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意见》指出:对市各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七统一”的集中统一管理,即统一权属登记,统一处置,统一调配使用,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维修管理,统一物业管理,统一经费管理。同时,《意见》对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模式、出台配套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有效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意见》的精神要求,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力度,提高办公用房管理效率,完善统筹调度体系及用房监管制度,推进我市党政办公用房管理向更广、更深层面发展。
(一)狠抓落实,推进集中统一管理。《意见》对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指明了方向,重点是推进“七统一”。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意见》的精神要求,加快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并制定集中统一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改进手段,提高管理使用效率。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办公用房智能图形管理系统,构建了办公用房智能化管理平台,并通过实地调查测绘,收集包括建筑和使用人员在内的等各类使用信息近3万条,完成市行政中心内各楼层平面布局图及使用信息的录入,办公用房智能化管理平台初步成型。运用智能化管理平台,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对提高办公用房的管理效率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协同合力。一是加强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及不动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机关配套制度制定,及时有效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科学统筹协调,提高办公用房资源的合理“流动性”,避免用房情况不同单位之间的“旱涝不均”,确保腾退办公用房资源的充分利用。
(四)建章立制,推动长效常态管理。一是要建立考评机制,实现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三是要加强问责机制,落实责任到人,用制度保障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指导下级,促进协调平衡发展。《意见》要求积极推进辖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并给予工作指导和相关支持。一方面,要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扎实推进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市、辖市(区)两级有效对接、联系顺畅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有力推进。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沟通,及时交流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房智能化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启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推进全系统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平衡发展。
(局房地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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