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费结算和新办工作,我局财务管理处积极筹备,组织经办人员认真学习财政相关文件和保险公司操作手册,积极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宣传政策,做好协调。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同一对象只能参加一种医疗保险。我局及时向各单位传达职工子女统筹工作相关的文件的新变化和操作程序,积极与指定保险机构做好沟通协调。二是参照标准,做好结算。认真统计、核对上一轮职工子女门诊费用报销数据,按定额准确及时做好超支费用的结算工作。做好统筹新办统计工作。三是新办保险,及时更新。对照《常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住院医疗保险办法》,认真核对各39家集中核算单位上报的职工子女情况,更新数据资料,及时为472个家庭的479名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办理了新一轮统筹医疗和保险 。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和保险工作涉及到每个参保家庭的切身利益,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文件学习,认真执行政策,提升业务水平,继续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局财务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