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在“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予以表彰,作为全省受表彰的39个政府部门,我局获此殊荣。
作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部门,“十二五”期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节能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不断加强节能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较“十一五”末同比明显下降;二是能源消费结构明显优化,电力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上升19.56个百分点;三是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资源消耗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局将在“十二五”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节约能源资源组织管理体制、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常态化、机制化的监督考核、宣传培训、统计监测、节能改造、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格局。进一步扎实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广泛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进一步夯实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基础、更高质量开展各类示范创建、积极探索创新能源资源管理模式、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努力实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消耗水资源三项节能指标,较“十二五”末分别下降11%、10%、16%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新成效。
(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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