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区2015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 在4月30日上午召开的月度工作例会上,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刘鸣、党委书记顾琴仙分别与各科室(处)、各党支部主要责任人集中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聚焦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各科室(处)、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严格做到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表率。
2.明确工作责任。按照上级及中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各科室(处)、各党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在人事、财务、工程等方面要严格按制度执行,按程序和规定办事。
3.加强廉政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各科室(处)、各党支部要在党员群众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政法规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4.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建设‘三知’机关、打造‘四有’队伍”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作风全面提优、服务全面提质、能力全面提高的目标。
5.严格日常督查。各科室(处)、各党支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工作人员履职、言行、作风、效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中心党委要求各科室(处)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一定要严格按照职责范围,结合平时工作对所属部门、党员群众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中心纪委也将根据本责任书履行情况,对各科室(处)、各党支部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中心年度业绩、先进评定等综合考核体系之中。
(武进区级机关服务中心组宣科 金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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