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通知,对省司法厅等101家“2015年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我市“第四人民医院、交通技师学院、溧阳市戴埠镇中心卫生院、金坛区金城镇卫生院、新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钟楼区五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位列其中,至此,我市已经连续4年,共有32家单位成功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为抓手,加强指导,积极推进,建设了一批在节能工作中基础扎实、管理到位、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公共机构。通过以点促面,较好推进了全市公共机构的深入开展,为圆满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局节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