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常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常水资〔2015〕6号)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5月21日,我局会同市节水办组织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专题业务培训。
会上,市节水办就《常州市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解析。
市公共机机构节能办主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芦水忠对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创建节水型单位的重要意义;二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他强调,创建节水型单位既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需要,更是公共机构提高用水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需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要科学组织、积极加以推进,要精心谋划、注重统筹协调,要加强跟踪督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创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各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人和2015年申报创建市级节水型单位相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局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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