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耗使用效率,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日前,我局会同市经信委和市节能监察中心,对部分公共机构开展了2013年节能执法专项检查。
本次抽检包括部分市立医院、学校以及乡镇(街道)共10家人数较多、能耗总量较大的用能单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检查内容包括“制定和落实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节能目标责任制及奖励制度的情况;落实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情况;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耗能的情况;公共建筑实行温度控制制度的情况;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的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情况及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行落后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淘汰制度的情况;依据节能标准检测、评价主要用能设备合理用热用电用水状况”等八个方面。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检查,市节能监察中心的相关专业人员对受检单位在耗能设备的淘汰更新和加强现有用能设备的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与用能单位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了各级公共机构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局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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