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水平,9月24-26日,我局联合市经信委对市有关单位和部分辖市、区公共机构开展了节能工作专项执法抽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设备运行情况、节能台账资料及主要耗能设备采购合同,重点检查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度管理情况,包括制定和落实计划、措施、目标责任制及奖励制度情况,落实能源审计、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公共建筑实行温度控制制度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情况、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实行落后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淘汰制度的情况;二是日常节能措施,包括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耗能,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及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及设备,依据节能标准检测、评价主要用能设备合理用能状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了改造用能设施、改善用能结构、加强用能管理等意见和建议。
开展节能执法专项检查,是法规制度赋予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升了公共机构节能成效。
(局综合管理处 王叶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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