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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明确8项主要指标
发布日期:2013-04-26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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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五”规划》明确,到2015年末,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预计实现8项主要指标:一是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5%,二是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三是人均水资源消耗下降15%,四是高效光源使用率达到100%,五是高效节能灶具使用率达到85%,六是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85%,七是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50%,八是完成节能管理业务培训3000人次。
“十二五”期间,计划将在全市公共机构创建市级节能示范单位100家,争创省级示范单位25-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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