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行动,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动员和宣讲大会。副局长毛建平主持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沛然作讲话。
李沛然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作为我国首个规划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以法的形式确定了机关事务部门的工作职能。广大机关事务工作者多年的期盼终于成为现实,机关事务工作终于做到了有法可依,大家一定要充分依靠《条例》,有力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会上,李沛然对《条例》进行了宣讲解读。在此基础上,他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体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者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其指导和规范作用,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单位和处室既要高度重视《条例》的重要作用,更要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机关事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强基础管理、创服务品牌、解自身难题上下功夫,促进了机关事务工作的高效管理。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统一思想行动,为下一步依法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准备。
二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法律、法规,与法制、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推进,明确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把学习培训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的有力抓手,采取专家访谈、法律解读、知识竞赛、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解读,利用餐厅、食堂、专版、电子屏幕等阵地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把握精神,明确任务。在立法宗旨方面,《条例》明确规定是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在管理方式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在管理制度方面,《条例》明确要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在改革方向方面,《条例》明确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必须做好前期各项基础准备,不断提升后勤服务社会化监管水平。
四要贯彻落实,积极推进。要制定配套制度和标准,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社会化改革,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主动与省局、兄弟城市同行进行沟通联系,了解彼此的履职现状、学习途径和改革方向;加强与区县的沟通联系,掌握履职现状和发展设想,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市领导的支持,对照《条例》争取规范机构性质和职能。
五要加强领导,督促检查。《条例》规范的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整个党政机关的工作。要结合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实际和特点,在做好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下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重点向定规章制度、定考核细则,管国有资产、管后勤监督转变,构建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做出应有贡献。
李沛然要求,各部门和处室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向各级领导和机关广泛宣传《条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条例》的实施,不断规范机关事务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金坛市、溧阳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及行政科负责人,各辖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局办公室 张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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