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4日,常州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指导小组来我局首次对接。主要是前期听取汇报、掌握情况。我局就下属三个事业单位的总体运行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重点对各单位承担职能、资源配置、编制管理情况以及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等进行了疏理,提出了我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初步建议方案。至此,我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已正式启动。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是我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2011年《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的具体实施的第一步,清理规范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在此基础上再实行分类与改革。2013年开始,现有事业单位将按其社会功能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并强化其公益属性。
(局组织人事处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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