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由扬州市管理局和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正式通过省住建厅专家组验收。该项目在市政府东、西大院和市委党校建设“太阳能屋顶”,建成后所发的电力除供所在大楼使用外,将来多余的电流还可输送到国家电网中,让市民共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效益。
该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规模为976.8KW,安装面积35080平方米,利用屋顶面积15000平方米,采用晶硅电池组件、并网型逆变器。电站就地并入用户低压电网,项目建设期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3月。项目动态投资为3069.5万元,其中资本金614万元,由扬州晶澳太阳能研发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由国家财政补贴1265.7万元,项目业主自筹1189.8万元。项目年均发电量98.21万度,以设计寿命计算,可发电2656.25万度,按照火力发电的煤耗计算,一年能节约标准煤455.5吨,此外,还可以减少大量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烟尘的排放,节能减排效益非常明显。
2009年3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政部颁布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09年5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2010年10月获得省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并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是财政部下达的首批国家太阳能光电应用示范项目之一。
来源:省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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