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档案室荷载严重。部分单位没有考虑楼板承重量,导致档案室荷载严重。建议及时移交档案、移动档案柜至墙壁处。 二是办公用房使用不合理。部分单位没有统筹安排,未根据机关搬迁时下发的《办公用房分配方案》配置办公房。《方案》是根据各部门、单位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编制人数满编配备办公房的,如果合理分配,一般不会十分紧张(除事业单位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或大量借用人员外)。 三是走廊两头堆放杂物。部分单位将杂志、书籍、资料和铁皮箱、纸板箱、旧沙发等堆放在走廊两头的公共部位,有损环境整洁美观。 四是消防安全通道存在隐患。原物价局、劳动局大楼的部分单位在楼层楼梯间的过道上安装了防盗门,严重违反了消防安全要求。 (局房地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