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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机关食堂管理
发布日期:2024-08-16

今年以来,市级机关服务中心聚焦“打造全省机关食堂标杆”争一流项目,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机关食堂规范化管理。

一是突出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责任制度,明确中心领导、职能科室以及主要社会化服务单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明晰责任界定,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常州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常州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细则》、《常州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常州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能源资源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规范食堂管理各环节;围绕食品仓储,完善食品仓库管理和仓库冷库管理制度;围绕食材加工,完善切配间管理制度、面点加工操作流程及烹调加工制作要求;针对食堂环境,修订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针对从业人员管理,修订食堂人员卫生管理、食堂员工工作管理等相关制度。

三是注重日常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机关食堂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定期开展机关食堂现场专项检查工作,聚焦食堂运营中的各个环节,通过每周餐饮工作例会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组织实施对机关食堂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考核,形成日查、周查、月查的多层次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刘辰烨)

 

主办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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