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直属房产管理处:“三举措”压实房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3-04-11

为系统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持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前,市直属房产管理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了2023年1月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观看了安全警示教育片,针对2022年全省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并通报了消防安全“除患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要以“除患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定期进行管理情况内部评估,根据房产现状及时调整管理手段,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岗位设置等方面内容,满足不同类型、不同情况承租户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需求,完善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市级行政事业性房产安全态势稳定。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必须真抓实干。首先,制度建设是根本。要进一步梳理查找原有制度流程中的不足之处,建立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确、职权清晰的管理办法,确保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其次,责任落实是关键。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租赁双方消防安全责任,总结宣传承租户中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典型的做法,带动其他承租户“举一反三”。再次,部门联动是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合作,不互相推诿,不孤军作战,避免出现沟通不够、各自为政等现象;同时注重与街道、社区的协调配合,努力推动联动管理,形成“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房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新格局。

会上,主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岗位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持续推动单位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市直属房产管理处  张向明)

 

主办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2层

电话:0519-8568581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