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积极推进机关食堂结算体系标准化建设 |
发布日期:2022-03-17 |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核算结果及时性准确性,今年以来,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根据机关食堂账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将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调整优化核算方法,以标准化理念、手段和方法完善机关食堂结算体系。 一是统一使用标准表格。为进一步厘清权责发生制下成本入账挂账及付款等情况,对原先使用的“原材料采购情况表”“原材料应付款情况表”“原材料付款审批表”进行完善和优化,统一制作“食堂经营情况表”和“食堂资产负债表(资金状况表)”,客观反映并精准核算机关食堂运营情况。 二是核对端口前置业务。改变以往机关食堂部分数据资料被动做账的情况,采取按实入账原则,统一要求各机关食堂每月按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主动提供数据资料。同时,以财务系统中有关单据为依据,全面汇总分析食堂财务情况并做好入账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三是科学设置收支科目。根据食堂财务工作实际,新增“往来科目核算未达账”科目。用以核算已入账未付款账务,待款项被支付后再进行销账处理。通过收入和成本按实际发生配比,确保核算结果及时准确。 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既克服了以往食堂收付实现制造成的款项收付的滞后性和周期性困难,也解决了因每月实际成本和收入无法配比、而导致的收支核算结果不准确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机关食堂财务核算管理的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和及时性,取得了良好成效。
(局财务管理处 刘露) |
主办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2层
电话:0519-8568581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