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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就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日期:2018-11-29

11月2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批示“很好!总体工作推进有成效,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可行性。请相关部门予以大力支持,为集中统一规范管理机关办公用房创造条件。”一方面对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阶段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另一方面也为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一步集中统一规范管理明确了方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专门成立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办公用房实施统一权属登记、统一处置、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物业标准、统一经费管理“七统一”作出明确规定。“推进办公用房改革”工作被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将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为确保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切实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成立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项目组,聚焦重点、破解难题,深入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管工作取得新成效。目前,市级党政机关房产共有254处,总建筑面积约85.14万平方米,包括办公用房、住宅、商铺三大类,均按规定要求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围。一是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取得突破。截止目前,165处机关房产(含两证齐全和仅有房产证)中已有73处房产完成权属变更、确认,合计建筑面积34.31万平方米,其余92处房产权属登记、变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此外,89处(包括仅有土地证、两证全无)机关房产正在进行备案准备工作。计划于12月底前基本完成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变更和备案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七个统一”配套制度。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后,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加强与市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七个统一”配套制度》正式出台实施。同时,注重做好配套制度“下文”,目前已初步完成配套制度“1+X”配套性操作流程图、审批程序表等相关工作。三是推动“两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加强与市财政、房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统一维修、统一物业定点采购管理的总体架构和管理范围,拟定统一维修、统一物业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公开招标具体需求事项、招标方案等。经多次论证,现已制定公开招标文件,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公开招标公告,12月底前完成全部招标工作。相应的定点采购供应商库管理操作办法也将于12月底前正式出台。

根据曹市长批示要求,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再接再厉,加快推进,确保年内完成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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