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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就我市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作出批示
发布日期:2018-06-28

 

6月26日,常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呈报的《强化政治意识 把握政策精神 积极稳妥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报告上作出指示“机关车改车辆集中管理平台可向全市事业单位开放,发挥更大作用”,对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车辆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12月以来,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根据省车改办的统一部署,通过“领导重视顶层推、把握政策规范推、部门协同合力推、突出重点精准推、把握节点有序推”,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常州市车改办正积极研究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纳入党政机关公车管理平台的方式和途径,建立事业单位车辆的长效化管理机制。

(局办公室 车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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