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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规范处置原市行政服务中心借用房屋及资产
发布日期:2018-04-0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对《关于对原行政服务中心房屋及资产进行处置的请示》的批示精神,3月28日上午,我局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政务办、新北区政府、常高新等单位专题研究原行政服务中心借用房屋归还及资产处置工作。

2010年,原行政服务中心因办公需要,借用新北区原国际展览中心C馆,改扩建为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公、服务场所。目前,市“一办四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应尽快归还原市行政服务中心借用的房产,及时妥善处置市行政服务中心改扩建形成的资产。

会上,朱亚南副局长对前期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要求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按照“统筹兼顾、密切协作”的原则,在做好资产处置的同时,办理房屋归还的交接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各单位对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探讨,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按时妥善完成原行政服务中心借用房屋归还及资产处置工作。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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