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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两项工作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3-02

2月28日,市委召开第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部署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我局两项工作“推进办公用房、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2017年12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7〕193号),对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施统一权属登记、统一处置、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物业标准、统一经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起来、管起来,盘活资产存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把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作为深化机关事务改革创新的头号工程切实加以推进。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和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二是实施“项目化”推进,成立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组,打破处室职能边界,整合内部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基础工作,切实摸清办公用房底数,建立办公用房智能管理信息化系统,加强办公用房地理信息、使用信息的集中管理;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实施“七个统一”管理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强化问题解决。

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年1月中旬迅速启动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专题汇报、召开全市车改工作会议、积极开展专题座谈研究、切实做好车改信息统计核实的基础上,日前我局会同市国资委、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常州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常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政策解释》《常州市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政策解释》《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常州市市属医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2+4”文件,并分别于2月23日和2月28日,经市车改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涉改单位车改方案审核备案、司勤人员妥善安置、取消车辆规范处置以及辖市(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全市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落地生效。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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