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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采购业务培训暨廉政专项教育
发布日期:2018-01-30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有效预防采购风险,科学节约财政资金,近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采购业务培训暨廉政专项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及行政中心社会化服务单位相关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

常州市财政局及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专家应邀作专题辅导,从“常州市政府采购实务与流程”和“以案说法——谈政府采购风险防范”两个方面进行授课。本次授课既有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解读,也有地方法规制度的解释。结合具体的采购案例直观指出采购必须要坚持的原则和流程,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2017年11月1日,局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核心要义是公开透明、让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实行集中采购、公开采购、规范采购,对采购工程进行全程痕迹化管理。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比2004年实施的财政部令第18号有大幅修改,87号令更强调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扩大了采购人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如何自觉做好规范采购工作,既需要法律法规的外在强制规范,更需要心中有戒尺,依法依规阳光采购。

会议明确,廉洁是采购的生命线,公开是采购的保护伞。做好采购工作,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二要科学规范操作。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清采购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采购工作必须按照局党组提出的“规范管理、全程管理、痕迹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四点要求,从严从紧、一以贯之执行好采购工作制度;加强采购风险研判,严防风险发生,通过制度堵塞漏洞,用不折不扣的执行力确保规范。


 

(综合管理处 张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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