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委党校等7家单位荣获“2016年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通报表彰 |
发布日期:2017-06-29 |
日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文,通报公布了省民政厅等97家“2016年江苏省公共机构机构示范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党校、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新北区实验中学、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和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7家单位受到表彰。 自2016年3月申报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以来,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行动有力、措施有效,在市和辖市(区)两级节能工作主管部门业务上的精心指导下,严格依据《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验收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切实强化节能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有效实施节能改造、注重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培训,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单位用能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资源消费同比均明显下降,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较好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在省、市组织的创建工作验收中均取得90分以上的好成绩。
(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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