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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沛然参加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长会议并作“办公用房清理”专题交流
发布日期:2014-01-14

     

    2014年1月13日下午,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长会议在南京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费伟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沈伟新主持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沛然参加会议,并就常州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作了“以‘三效’为要求,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专题交流。他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作出部署后,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阎立书记专门作了重要批示,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指示,费高云市长在有关会议上对这项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清房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做法是:

    及时贯彻,务求时效。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各个层面的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级级发动、层层推动。成立了全市党政机关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制定了《常州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分工和责任制。一手抓调查摸底。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在清房工作开展前,就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对市级机关及两市五区的六大类党政机关和五大类事业团体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摸底和分类统计,准确掌握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第一手资料。2013年9月5日,在制订整改方案阶段,又进行了第二次调查统计,要求各单位把调整前、调整后每位干部的姓名、房号、面积和每个办公室的人数等都填写清楚。今年1月4日,又进行了第三次调查统计,对整改扫尾工作进行统计了解。

    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以大调小”的指导思想,认真执行标准规定,分“两步走”抓好清房工作。第一步,抓市级党政机关,具体抓好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四套班子副职领导、各部委办局领导及机关职能处室的清理整改。第二步,抓辖市区及基层。按照“面上抓统筹、点上抓指导”的思路,市清房办重点关注第一阶段未能跟上节奏的单位和部门,有针对性地抓好“两个到位”,即工作指导到位、跟踪提醒到位,形成了有主体、有分工、有协助的工作体系。2013年12月11日全省清房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市里立即召开了全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后续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促进清房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督查建制,务求长效。为切实巩固清理成果,促进办公用房规范管理,将在“三个不”上狠下功夫:一是落实督查不放松。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结束后,将组织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力量,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搞好“回头看”,防止出现“习惯性回流”。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督促限时如实纠正;对于本级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将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做到“整改有力度、督查有深度”,以实际行动促进和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归口管理不例外。将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机制,实现“一个100%、四个统一”,即100%归口管理,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统一物业管理标准、统一处置办法。同时,加强对维修改造、出租出借、被占使用等方面的统管,防止出现“被动性漏管”,切实提高办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三是常态监管不缺位。将以这次清理整改为契机,创新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对办公用房实行全过程、全覆盖、全角落的动态跟踪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出现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现象。将以信息管理为抓手,依托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办公用房数据分析,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库,并落实办公用房“即时”报告制度,做到有变动就有报告、有调整就有登记,防止出现“数据性失控”,从根本上形成办公用房常态化监管机制。

    各省辖市局及所辖县(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局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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