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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2-08-29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依据《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从今年下半年起至“十二五”期末,我市将在全市公共机构中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围绕“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厉行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总要求和“十二五”能源资源节约的总目标,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通过推进建筑节能,不断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进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注重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推进绿色消费、强化管理监督等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我市“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健康深入开展。
  今年全市首批拟创建命名30个公共机构为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从中择优12个公共机构申报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下一步将会同市经信委加强分析研究、分类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真正取得示范效应。

(局综合管理处 王叶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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