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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市行政中心安全防范工作
发布日期:2012-01-21
  为认真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和杜绝刑事治安案件和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行政中心人身财产安全。1月17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向行政中心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要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全面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制。按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层层落实,真正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二是要求在春节前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机密文件、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严禁在办公室抽屉和橱柜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过夜,保险柜内存放现金过夜的,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留存;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上班期间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门,节假日期间和平时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门窗。
  三是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带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加强本单位内部的安全巡查。
  春节前夕,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将组织一次安全和消防检查,为确保行政中心安全筑好坚实屏障。
(安全保卫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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