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赴南通等地学习考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发布日期:2011-11-22
  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是《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能,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日前,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国华率局综合管理处和行政中心管理处负责同志赴南通等地学习考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通过交流,我们感到近年来南通管理局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值得学习借鉴。南通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制定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建立公共机构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实施能耗分类分项计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形成了规范系统的工作框架,“十一五”南通公共机构节能成效显著,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3.39%。
  考察组一行还实地参观了启东市和海门市部分公共机构,对他们在开展节水、节电、节气、节油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及在加强行政中心内部管理保障服务的工作成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副局长张国华表示,通过考察学习,我们真切感受到兄弟城市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上认识高、起点高、标准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值得认真学习借鉴。我们要认真总结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对照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寻找对策,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序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综合管理处 王叶圣)

 
 

主办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2层

电话:0519-8568581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