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范书记对我局做好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十条措施作出重要批示 |
发布日期:2009-05-11 |
为切实加强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和杜绝刑事治安案件、火警火灾事故和其它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行政中心正常的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最近,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报检报修制度、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地下室安全防范制度、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度、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制度和门卫值班等十项制度和工作措施。5月6日,市委书记范燕青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十条措施很好,关键是严管重罚,持之以恒,防止松懈和流于形式。” 范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后,全局上下及时组织了学习传达,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不辜负领导的殷切期望,时刻牢记使命和责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为行政中心各部委办局政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安全的保障,为推进常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机关后勤部门应有的贡献。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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