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四关” 确保市行政服务中心改建项目按期完工 |
发布日期:2010-05-06 |
为确保市行政服务中心改建项目顺利进行和队伍干净纯洁,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把四个关口: 一是严把招投标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承发包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经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所办理各项手续,不得以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或其它方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 二是严把合同管理关。在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工程合同和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并报送同级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查。 三是严把督查关。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相关手续;督促参建单位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四是严把财务管理关。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防止高估冒算、虚报多领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工程建设专用发票支付工程价款。 市政府副秘书长、局长李沛然多次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并多次强调,市行政服务中心改建工程不是一个简单的搬迁工程,而是一个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必须要加强廉政建设,既要做到勤俭节约少花钱,又要做到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更要做到廉洁公正出人品,确保成为廉洁工程。 (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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